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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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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交流经验,深化认识,强化措施,进一步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今天上午,大家实地考察了黄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场,刚才部分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所见所闻,使人深受启发、很受鼓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6年开展试点,2007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由此拉开了改革的大幕。5年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显著成就,已经进入了深化配套改革的新阶段。目前,以确权发证为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已有5291万亩集体林地使用权分到农户,涉及593万农户,发放林权证240万本,集体山林到户率达89%,居全国前列。配套改革初见成效,全省已在55个县和36个乡镇建立了林业要素市场,催生出621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17.5万农户,整合林地造林214万亩。同时,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保护和流转制度、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实践证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大包干”之后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兴林致富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有效保护了林业生态资源,显著提升了林农收入水平,初步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基本目标。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所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同时在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林农主体,注重把握政策,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林改得到了广大林农的衷心拥护;二是在改革模式上坚持因地制宜,注重从实际出发,不定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鼓励创造性开展工作;三是在推进方式上坚持试点探索,通过选点试行、总结完善后,再全面推开;四是在具体操作上坚持重心下移,划小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村组操作,使林改更能贴近实际,贴近林农,体现地方特色。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深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戒骄戒躁、加倍努力。
    一是从改革的最终目标看,任务还很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涵盖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项内容。通过主体改革明晰产权,还权于民,这只是第一步,是基础。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还利于民,还必须扎实推进以管理体制变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这也是整个林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目前,受林业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资源流转不规范、市场信息不对称、财政保障不健全、金融支持不到位等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林业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远未发挥出来,还利于民的空间还很大。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好林地潜能、林权潜能、林业潜能。所以说,实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终目标,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是从实现林农的期盼看,工作还很多。调查表明,当前全省林农的期盼主要有六点,一盼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已分到户的生态公益林地提高补偿标准;二盼修建林区道路,改善林区基础设施;三盼取消育林基金制度,减免林产品税负;四盼进一步重视和补贴林业,防止“毁林种粮”、“退林还耕”;五盼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方法,依靠科技提高林业生产力和林地产出率;六盼依法开展林权流转,资源能变资产、资产能变资本。对照广大林农的这些热切期盼,我们无论是在调整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林业政策方面,还是在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优化服务方面,都还有很多新领域、新课题有待突破,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破解,推进配套改革的工作还相当繁重。
    三是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看差距还很大。安徽是全国集体林区的重点省份,农村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92%。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在完成林权勘界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在全省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现在来看,尽管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但与国家的要求,与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需要加倍努力。
总的来说,主体改革解决了集体林业的生产关系问题,但如何发展生产力,真正把“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 实现好,还要在明晰产权基础上,做好配套改革这篇大文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配套改革的迫切性和艰巨性,增强信心,坚定决心,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做到气不泄、劲不松、力不减,不断夺取深化改革的新胜利。
    二、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把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向深入
    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好服务林农、更好还利于民为核心,切实理清深化改革的思路,明确配套改革的重点,着力做到“五个好”。
    第一,全面组织“回头看”,把改革成果巩固好。我省虽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但还存在勘界确权、登记发证留有缺口,相关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有些林权争议还未得到化解等问题。各地要抓紧时机全面组织“回头看”:一看农民的林业经营主体地位是否已经确立;二看林权到户是否已经分到位、分清楚;三看林权证是否真正发到了农民手中;四看林权登记和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是否完备,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和安全,查询是否方便。“回头看”要真正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农户,深入到每个具体工作环节,通过细致的自我检查,查遗漏、查缺陷,补缺补差,不留“尾巴”,切实把林改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以此为基础,认真研究、抓紧建立严格的林权保护机制,切实把农民依法拥有的权利和享有的利益保护好。
    第二,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把林农愿望实现好。林地和林木等森林资源资产,是林农增收致富的最大本钱,要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释放林业经济效能。一要科学引导林区和林农立足资源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开发特色产品,拓展就业和增收渠道。要把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之一,大力开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和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加快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牧等立体开发、循环利用模式,把绿色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要积极鼓励农民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提高林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三要大力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产业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企业,不断完善企业与林农的利益联接机制,切实发挥好龙头企业示范辐射和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
    第三,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把生产要素配置好。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把培育和健全市场机制作为推进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大力促进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加速向林业流动,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一是建立林业投融资机制。大力培育林业要素市场,以林地、林木、特色林产品和森林生态景观等森林资源为依托,充分吸纳社会资本,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的规模化水平。发挥金融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大力推行林业小额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增加林业融资渠道。二是建立资源资产评估机制。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抓紧制订评估机构准入条件,大力培训从业人员,规范开展评估工作。三是建立林权流转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变更、中介服务于一体的林权要素市场,实现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对林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尽力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林农失山失地失利。要扩大开放,靠最大程度的信息公开和充分的市场竞争,来实现林业增值的最大化。四是建立林业风险抵御机制。加快推进森林保险工作,降低林业风险,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扶持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和林业担保公司建设,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
    第四,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把林业服务落实好。围绕向林农提供更方便、更直接、更优质的行政服务,加快转变林业管理方式。一要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要系统总结近几年采伐改革试点取得的经验,全面实行新编制的五年期森林采伐限额,科学设计管理制度,真正把公益林采伐管住管严,把商品林采伐管好管活。二要强化林地保护管理。要认真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凡是颁发林权证的林地都纳入规划中,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必须明确,不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还是其他项目建设,只要涉及征占农村集体林地的,都必须先征得林农的同意,不得强征强占;对征占林地的各种补偿费用必须按标准足额支付给林权人,不得层层截留。三要加快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林业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四是拓展林权管理平台。在勘界确权、发证到户基础上,办理林权管理、变更登记以及林权档案保管、查询等业务,并延伸到山区林区,开展便民服务。
    第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把林农积极性调动好。长期以来林业投入一直不足,财政的扶持也处于较低水平,欠帐不少。一要不断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谁收益、谁补偿”和“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补偿和恢复主体,严格实行矿区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责任制。二加快建立林业财政补助补贴制度。对林木良种育苗、荒山荒地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低产林改造等实行财政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大对林业贷款的贴息扶持,对农民的林业小额贷款和林业企业项目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基础上,省财政进一步提高贴息比例。三要切实减轻林业税负。严格执行育林基金征收只限于作为商品销售的木材和竹材,标准不超过销售收入10%的规定,并积极做好“零征收”准备,尽快免征,切实减轻林农负担。
     三、乘势而上,不断开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前不久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强省的宏伟目标,赋予了林业发展更加光荣的使命和更加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和打造生态强省的战略高度,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不断开创全省林改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要强化政府职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摆上位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方面切实体现对林改的重视。要坚持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常抓不懈,继续实行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以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不断促进林改工作迈出新步伐。
    第二,要加强部门协作。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涉及领域广、内容多,必须发挥好部门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根据改革需要,立足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上下联动。该出台的政策要早出台,该定的办法要早制定,该给的投入要早到位。各级林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勇挑重担,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抓好深化林改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当前林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必须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要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切实发挥好林改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把握改革动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稳定和加强林改工作队伍,选调精兵强将充实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到林改工作不仅有人问、有人管,而且抓得紧、抓得实,高效运转。要建立督查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综合考评和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四,要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宣传是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不断造浓深化林改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深化林改的重大意义,把国家的要求、省里的部署向各级各部门传达好。要广泛宣传配套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把党的兴林富民政策向广大林农宣传好,凝聚方方面面力量,齐心协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第五,要注重典型引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照搬照套,必须大胆探索、抓点突破。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编制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省里确定的15个配套改革典型县,要根据各自优势,选准突破口,积极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完善、积累经验,为全省林改工作提供有益的探索和借鉴。各市都要结合实际,确定1个市级配套改革典型县,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抓点示范。省里每年重点抓100个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和100个发展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为全面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设生态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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